私家车揽客收7元车费被罚4万怎么回事?
10月23日,最高检通报小过重罚案例。其中,王某用自驾车招揽乘客1人并收取车费7元,被交通运管部门以“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”罚款4万。检察机关认为处罚超出轻微违法限度,属于“小过重罚”,遂提出抗诉予以监督纠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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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受到关注?
该关键词近期出现在百度热搜,历史最高排名第 19 位。热榜排名只能反映平台内一段时间的关注程度,不等同于事件重要程度或事实结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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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来源平台:百度
- 首次收录:2026-10-23 07:06:27 UTC
- 最近更新:2026-10-23 08:36:35 UT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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榜单趋势
最近 7 次榜单快照的排名走势(排名越低越靠前),每格为一次采集记录。
10-23 07:06第47名3513250
10-23 07:21第46名3611329
10-23 07:36第45名3703419
10-23 07:51第29名5229411
10-23 08:06第21名5984026
10-23 08:21第19名6177074
10-23 08:36第21名598379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