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“吃瓜群”传播同学隐私被判侵权怎么回事?
近日,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未成年人名誉权、肖像权纠纷案。一名未成年人建立“吃瓜群”,明知群内传播同学隐私视频、照片仍未制止,法院认定其构成侵权,判令其及监护人赔礼道歉,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及其他损失。
广告合作位内容与广告清晰分离
为什么受到关注?
该关键词近期出现在百度热搜,历史最高排名第 38 位。热榜排名只能反映平台内一段时间的关注程度,不等同于事件重要程度或事实结论。
已确认的信息
- 来源平台:百度
- 首次收录:2026-08-09 06:40:44 UTC
- 最近更新:2026-08-09 08:10:52 UTC
- 最近热度:35170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