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讯365
热点关键词

山西 17 岁男生被人冒充警察殴打,打人者看守所写信求谅解,谅解书能获减刑吗?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?怎么回事?

近日,红星新闻记者从受害者小赵父亲处获悉,山西运城17岁高中生小赵连续两次被施暴一案,已由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至人民法院,该案正式进入起诉阶段。 打人者王某某于9月5日通过检察院转交亲笔信,其家属随后联系受害方律师希望取得谅解。小赵父亲赵先生称,“检察院于9月6日上午告知我,因王某某认罪认罚态度较好,量刑建议已作从宽考量。开庭时间将以法院后续通知为准。”回溯本案,5月7日,17岁男生小赵先是在家门口被18岁同学王某某打伤。5月9日,王某某在小赵报警后又邀他人冒充警察将小赵骗出家门,再次殴打他。此后,当地警方曾作出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,对王某某行政拘留十二日,对冒充警务人员的张某甲行政拘留七日。 红星新闻 ▲赵先生称,这是小赵第一次在家门口被打地点 6月17日,受害者小赵向红星新闻透露,他第二次被打系遭人“冒充警察”骗出家门,在一楼电梯口遭王某某埋伏并被攻击。赵先生此前曾向盐湖区人民检察院递交刑事立案监督申请,希望检察机关介入推动刑事立案。 ▲小赵第二次在一楼电梯口被打地点6月18日,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将该案转为刑事案件,以王某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进行侦办。立案告知书显示,犯罪嫌疑人王某某、张某甲被刑事拘留,另一名参与施暴者安某某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。 8月3日,赵先生已收到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作出的《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》。告知书载明,王某某、张某甲、安某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,公安机关认为案件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充分,已将案件移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移送时间为7月30日。 红星新闻 赵先生透露,涉案人员王某某于9月5日13时许经由检察院转交其在看守所书写的亲笔信。信中,王某某表达了对所涉行为的后悔。 记者注意到,王某某在信中写道:“现在我对于动手打赵某这件事特别后悔,希望赵某尽快好起来,我现在在看守所是我应受的惩罚,在这里的时间我也一直在忏悔”。他还提及自己后悔 在信的后半部分,王某某向小赵及其父亲表达了歉意:“我对不起你们也对不起我的家人”“给自己身边这些亲近的人带来这么多伤害”“在这里再次诚恳地给你们说一声‘对不起’”。 赵先生告诉记者,王某某的外祖父于9月5日17时联系了他们的代理律师,希望他们出具谅解书,以期对王某某争取从轻处罚。 9月7日,红星新闻记者获得的检方起诉书显示,本案由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侦查终结,以被告人王某某、张某甲、安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,于2026年8月5日移送盐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 检方认为,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三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。被告人安某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,依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,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被告人张某甲、安某某系从犯,依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,应当从轻、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。三名被告人认罪认罚,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,可以从宽处理。 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_7zE5fArSmp3r_pvw3qwPw?mpshare=1&scene=1&srcid=0908xi8YRHHUoVqmYKxN6Xez&sharer_shareinfo=5f40ec96256f3dbbd997cbd249021730&sharer_shareinfo_first=f9b217e919d098747ab353c57f716981&version=5.0.10.99949&platform=mac#rd

广告合作位内容与广告清晰分离

为什么受到关注?

该关键词近期出现在知乎热榜,历史最高排名第 28 位。热榜排名只能反映平台内一段时间的关注程度,不等同于事件重要程度或事实结论。

已确认的信息

前往原平台核验详情 ↗

榜单趋势

最近 2 次榜单快照的排名走势(排名越低越靠前),每格为一次采集记录。

09-08 14:27
第28名101 万热度
09-08 14:42
第29名77 万热度

相关热点

用这个关键词创作